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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“清明”节放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的通知

作者: 编辑日期 : 2022-03-31 来源 : 阅读次数: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、放假前,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,对发现的安全隐患,及时落实整改,并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。

2、组织师生员工开展一次以防疫、防火、防盗、防骗、交通、校园贷禁毒等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。

3、妥善保管好办公设备和物资,办公室不放置贵重物品,锁好门窗方可离校。

4、离开寝室或办公室时,要做到人离电断、人离水断,并请拔下电器的插头。

5、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应在指定停车场停放,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;电动车充电要按照学指定充电点充电,杜绝拆卸电瓶进寝室(办公场所)充电,杜绝私拉乱接电线。

6、施工等外来人员进校,须提前一天填写疫情防控期间校外人员进校审批表,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,佩戴口罩、出示温州防疫码、测温、登记方可进校。

7、租赁、协作单位要做好内部安全工作,看好自己的门,管好自己的人,并加强与学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。

9、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清明放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。若遇紧急突发事件,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,并向当日值班领导汇报。

保 卫 处

2022年3月3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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